心理健康

关于健全心理健康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30  点击:

关于健全心理健康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档案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三级工作网络,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反应及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证学生健康成长,防止心理危机,维持校园和谐稳定,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档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每个系部推荐2-4名辅导员(班主任)担任心理健康辅导员,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能够开展经常性的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一般性咨询工作,加强与学生在思想、感情、心理上的沟通与交流。

2、每个班级设置1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纳入学生干部编制,担任心理健康宣传员,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心理健康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二、基本要求

1、人员选拔标准

(1)心理健康辅导员要求

为了确保心理健康辅导员的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心理健康辅导员一旦确定,除非学校批准,不能更换。心理辅导员要求:乐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人际关系良好,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男女不限。

(2)班级心理委员要求

班级心理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乐观,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服务意识;遵守保密原则;善于与人沟通;能够协调和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

2、心理健康辅导员按照年级学生人数设定,年级学生500人以下,设心理健康辅导员1人;年级学生500人以上,设心理健康辅导员2人。

3、心理健康辅导员须填写《永城职业学院心理健康辅导员登记表》;班级心理委员须填写《永城职业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同时要填写好《永城职业学院班级心理委员汇总表》(见附件)。

学生处

20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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