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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7  点击: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根据要求,本、专科生评选比例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各单位取小数点前整数);根据各系毕业生系统里的实际人数,综合考虑学院工作实际,指标分配如下:机电工程系9人,经济贸易系 7人,电子信息工程系3人,文化艺术系3人。同时,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各系评选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中,创业大学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最终评选人数的10%。

三、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组织每位推荐对象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同时,各系推荐报送一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1000字左右),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注意质量。

2.各系部要根据推荐人数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须加盖系部公章,表式见附件2),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3.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如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上级不再补办证书。

各系部以上各项材料纸质版请于3月7日16点前报至A109。申请表、事迹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通过飞信发送至王印策老师处。联系人郭健波(13503700760),王印策(15103705058)。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2017年2月27日

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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